《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推进教育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构建高质量教育支撑体系的指导意见》

 

教育新型基础设施是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信息化为主导,面向教育高质量发展需要,聚焦信息网络、平台体系、数字资源、智慧校园、创新应用、可信安全等方面的新型基础设施体系。教育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以下简称教育新基建)是国家新基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信息化时代教育变革的牵引力量,是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的战略举措。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教育新基建,构建高质量教育支撑体系,现提出以下意见。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技术迭代、软硬兼备、数据驱动、协同融合、平台聚力、价值赋能为特征,加快推进教育新基建。以教育新基建壮大新动能、创造新供给、服务新需求,促进线上线下教育融合发展,推动教育数字转型、智能升级、融合创新,支撑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 坚持需求导向
  • 坚持创新引领
  • 坚持协同推进
  • 坚持统筹兼顾

(三)建设目标

       到2025年,基本形成结构优化、集约高效、安全可靠的教育新型基础设施体系,并通过迭代升级、更新完善和持续建设,实现长期、全面的发展。建设教育专网和“互联网+教育”大平台,为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数字底座。汇聚生成优质资源,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设物理空间和网络空间相融合的新校园,拓展教育新空间。开发教育创新应用,支撑教育流程再造、模式重构。提升全方位、全天候的安全防护能力,保障广大师生切身利益。

重点方向

(一)信息网络新型基础设施

      充分利用国家公共通信资源,畅通连接全国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机构间的教育网络。提升学校网络质量,提供高速、便捷、绿色、安全的网络服务。

      1.建设教育专网

      2.升级校园网络

(二)平台体系新型基础设施

      推动各级各类教育平台融合发展,构建互联互通、应用齐备、协同服务的“互联网+教育”大平台。

      3.构建新型数据中心

      4.促进教育数据应用

      5.推动平台开放协同

      6.升级网络学习空间

(三)数字资源新型基础设施

      依托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推动数字资源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供给模式,提高供给质量。

      7.开发新型资源和工具

      8.优化资源供给服务

      9.提高资源监管效率

(四)智慧校园新型基础设施

      支持有条件的学校利用信息技术升级教学设施、科研设施和公共设施,促进学校物理空间与网络空间一体化建设。

      10.完善智慧教学设施

      11.建设智慧科研设施

      12.部署智慧公共设施

(五)创新应用新型基础设施

      依托“互联网+教育”大平台,创新教学、评价、研训和管理等应用,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

      13.普及教学应用

      14.创新评价应用

      15.拓展研训应用

      16.深化管理应用

(六)可信安全新型基础设施

      有效感知网络安全威胁,过滤网络不良信息,提升信息化供应链水平,强化在线教育监管,保障广大师生的切身利益。

      17.增强感知能力

      18.保障绿色上网

      19.推动可信应用

      20.健全应用监管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牵头,建立网信、发展改革、财政、通信、工业和信息化、金融等部门参与的协同推进机制,加大工作指导力度,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组织统筹,制定本地区教育新基建的实施方案,会同网信、通信、工业和信息化等相关部门将教育新基建纳入本地区的教育“十四五”发展规划、网信规划和地方新基建支持范围。

(二)健全标准规范

      国家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建立覆盖信息网络、平台体系、数字资源、智慧校园、创新应用、可信安全等方面的标准规范体系。重点制定平台建设、数据治理、网络安全等方面的标准,推动平台互联、数据互通和安全可控。制定教育新基建各项任务的指标体系和建设指南,提高建设质量和效率。

(三)提升支撑能力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管理、技术、服务队伍建设,切实提高管理水平和保障能力,为可持续服务提供必要保障。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以产业孵化基地为载体,打通教育新基建的上下游产业链,促进产业集群式发展。支持高校将前沿技术应用于教育新基建,推进产教融合,提供科技支撑。

(四)完善经费保障

      地方各级教育、发展改革、财政、通信、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应加强统筹协调,优化支出结构,通过相关经费渠道大力支持教育新基建。通过现有资金渠道加强对薄弱环节和贫困地区的倾斜支持,缩小区域、城乡、校际差距。优化金融服务,支持教育新基建。

(五)强化监督评价

      加强项目立项管理、采购管理、过程管理和绩效管理,建立健全项目全生命周期的管理体系和标准,保障工作质量。各地教育督导部门应将教育新基建重点任务纳入对下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和对学校的综合督导评估。探索建立动态监测和第三方评估机制,推动质量监测与效果评估的常态化、实时化、数据化。以上从总体要求、重点方向、保障措施三个方面简介了《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推进教育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构建高质量教育支撑体系的指导意见》。教育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是信息化时代教育变革的牵引力量,是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的战略举措,将助力构建高质量教育支撑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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